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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以案释法360 伪造判决书入刑案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18:01 点击次数:70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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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印章既指实体图章,也指非实体图章,电子公章属于非实体图章。电子图章虽是非实体图章,但同样具备印章的图形,同样具备实体图章的内涵与外延。

 

一.案情简介

 

魏某欠了别人不少钱,为了还债,花了20元钱,在网上向蓝某网购了当地【法】院的1份民事判决书样本和1枚电子公章,并在蓝某指导下,用PS软件伪造了1份《民事判决书》。然后拿了这份《民事判决书》向其父亲要钱。其父亲为搞明白事情,拿了判决书到F院询问其子案件的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他,没有发现该案件的信息,怀疑该判决书系伪造,于是案发,魏某、蓝某被抓获。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魏某、蓝某的行为,触犯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分别判处魏某、蓝某拘役3个月,处罚金5千元。

 

二.案件的警示

 

机关的公文、Z件、印章是公务活动的重要标志,也是其权威性与公信力的外在表象。犯本罪,既破坏了社会公众对于机关公务活动的合理信赖,同时也侵犯机关公务活动的秩序与有效性,是一种直接故意犯罪。从本案看,虽然当事人伪造《民事判决书》,是为了向其父亲要钱还债,并未发现其他目的,但本罪为行为犯,法定的行为一经实施就成立本罪,而不需要行为人具有特定的目的。

也许有读者问,通常所指的印章是指实体图章,而本案用得是电子公章,不具有实体形态,二者是否有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印章既指实体图章,也指非实体图章,电子公章属于非实体图章。电子图章虽是非实体图章,但同样具备印章的图形,同样具备实体图章的内涵与外延,随着无纸化办公的推行,电子图章也日益广泛应用于各种公务之中,如果仅将印章限定为有形图章,那么一些通过电脑变造电子图章的违法犯罪行为,将难以有效防范。

 

三.相关法律

 

1. 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Z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2.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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