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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以案释法329 网络传-销入刑案

更新时间:2023年03月31日09:02:18 点击次数:10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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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释法329 网络传-销入刑案

 

目前发现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网络传-销模式。这种虚拟性的传-销,比传统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而且传播更快,地域更广,危害性更大。

 

一.案情简介

 

孙某女经朋友介绍,了解到马国某集团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网上理财平台,被该平台设置的拉会员进平台有高额奖励的模式所吸引,下载了APP注册成为该平台会员,多次前往马国参观考察,并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宣传该平台投资理财营利模式,以高额获利为诱饵,积极为该平台发展下线。1年多时间,发展了6层下线,218人,涉案资金达900余万元,非法获利近36万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孙某女以投资理财的名义进行广泛宣传,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发展他人参加,直接或间接从下线缴纳的资金获取返利,同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孙某女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所有违法所得。

 

二.案子的警示

 

本案是一起利用境外传-销平台,以网络理财高额收益为诱饵,发展下线,从下线缴纳的资金获取返利的传-销案。

近几年来,我国对打击传-销犯罪一直处于高压状态,查获打掉的大小传-销案件多不胜数。以2021年公布的十大典型传-销案件看, 10个案件,涉及的被骗金额数竟超过3449亿元,仅一起青岛大狮特大网络传-销案,全国就有500余万人被骗,实在触目惊心。

如今,传统的传-销模式已逐渐被网络传-销所代替,目前发现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网络传-销模式。这种虚拟性的传-销,比传统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而且传播更快,地域更广,危害性更大。

有人说,只要人还有贪念,传-销就很难被清除的,就像只要网络存在,各种病{毒}都会存在一样,事实也是,现在的网络传-销,夸张地讲,真是万物都可以传-销。看来打击传-销还非常地任重道远。

 

三.相关法律

 

1. 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是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2. 刑法规定,触犯本罪,处5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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