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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以案释法275,伪造印章入刑案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57:44 点击次数:136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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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275,伪造印章入刑案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伪造公章,其【侵】犯的客体,是G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信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而伪造印章,其[侵]犯的客体,是企事业单位的声誉;同时也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主体对象不同,量刑的轻重也不同。

 

一.案情介绍

 

夏某是做工程施工的,但没有工程施工资质,他找了一家有资质的公司挂靠,以挂靠公司的名义来签订施工合同。但挂靠要交不少管理费,办事过程也不是非常方便,于是其未经挂靠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路边小摊刻制了一枚挂靠公司的印章,用来承接工程项目或分包合同,并进行工程款清算。后有个工程,夏某迟迟未能结清他人的分包工程款,被人告上法庭,一查,签订合同的印章是假的,案发。

法庭经审理认为,夏某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考虑其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判处其徒刑10个月。

 

二.案件的警示

 

法律对印章分为二类,一类是公章,一类为印章。G家机关的印章称为公章,企事业单位的印章,称为印章。

伪造公章,其【侵】犯的客体,是G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信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而伪造印章,其[侵]犯的客体,是企事业单位的声誉;同时也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主体对象不同,量刑的轻重也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对伪造公章的行为,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也可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而不诉的:

1)伪造公章的数量只一枚;

2)伪造公章的目的不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

3)伪造公章没有造成损害后果,或者造成轻微后果已经赔偿弥补;

4)认罪悔罪、认罪认罚态度等。

对伪造印章的行为,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也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其他等。

 

三.相关法律

 

刑法规定:

1. 伪造公章犯罪的,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Z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

2. 伪造印章犯罪的,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Z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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