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254,自制气枪入刑案
慈溪合同律师陈亮:解放后,政府开始收缴枪支,但鉴于当时的法律并不完善,因此民间枪支收缴、管理的工作也开展得很困难。
一.案情简介
李某通过网络教程,又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不少零部件,自己组装了两支气枪,还将其中一支,借给他人打鸟使用,去年2月事发。经鉴定,李某自制的两支疑似枪支,均认定为枪支。
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非法制造枪支2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李某主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减轻情节,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其徒刑2年,缓刑3年。
二. 禁枪历史曲折艰难
我国对枪支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称得上世上最为严苛。制式枪支不用讲了,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也一律认定为枪支,即使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也一律认定为枪支。也总听说过前几年,一个天津大妈摆气球射击摊,摊位上的9支汽枪,有6支被鉴定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因而获刑的事吧。
从我国的禁枪史看,是非常曲折的。早在民国时期,由于枪支泛滥、不少地方因利益冲突引发的械斗,使得当时的社会治安情况恶化得十分严重。解放后,政府开始收缴枪支,但鉴于当时的法律并不完善,因此民间枪支收缴、管理的工作也开展得很困难。即使到了改革开放后,一些地方也发生不少由利益纠纷产生的、拿着猎枪,甚至土炮、炸药参与的冲突械斗,酿成了一场场惨剧。
直到1981年,我国特别颁布了《枪支管理办法》后,情况才有了好转,前后几年,又在全国范围开展非法枪械的大清缴,共收缴非法枪械100多万支,其中军用枪械1.3万支,非常震撼。
1996年我国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更加严格地规定了持枪犯罪的惩处力度,才使得我国民间枪支泛滥的情况得到了相当地遏制。可以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我国终于走向了全民禁枪的社会和谐道路,来之不易。
三.相关的法律
刑法对这类犯罪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制:
1. 刑法规定,非法制造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2. 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