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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有关两高2022年新的法律介绍4

更新时间:2022年06月29日09:30:58 点击次数:152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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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有关两高2022年新的法律介绍4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介绍高法2022年2月颁布的新法,关于修改《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下称《新解释》。《新解释》主要在以下几点作了重要修改。

 

大家知道,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前,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标准,是按刑法相关规定和2010年制定的《旧解释》,以及2014年、2019年颁布的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意见》执行的。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司法实践出现的一些新问题,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与原刑法对比,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条文,作出了重大修改,为此相关的《旧解释》也需要修改完善。

 

《新解释》主要在以下几点作了重要修改:

1. 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修改:

1)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或对象15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明确了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

3)明确了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并规定了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

2. 增加了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老年产品等新型犯罪方式的认定。

3. 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与组织、领导【传】销罪竞合处罚的原则。

 

全文可参见http://www.cllswz.com/-新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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