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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123,为买卖房子妨害司法秩序入刑案

更新时间:2021年01月27日14:27:59 点击次数:519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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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123,为买卖房子妨害司法秩序入刑案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一些省市,为了遏制炒房,规定了房产要满几年才能交易的政策。一些人为了提前卖房,就设法打擦边球,有的擦边球打过了头,触犯了法律,本案就是一例。

 

一.案情简介

 

吕某想卖房,但房子产权证不满4年,不符合当地卖房规定。而曹某此时想买这类房,房价可以便宜。中间人张某支招,用司法拍卖的方式来做。

好戏开始。吕某与曹某先约定房子交易价114万元,接着伪造一笔吕某欠曹某20万元的虚假债务,曹某提起仲裁,法律机构裁定后,再申请执行拍卖房子。没料到的是,拍卖价竟飙升到150余万被人卖走。然后曹某领到了所谓的“欠款”及利息。于是吕某要求曹某归还这笔钱,觉得自己是按计划行事,根本不欠曹某的钱。而曹某觉得没按约定价买到房子,自己太亏,不想还钱。二人因此翻脸案发。

法庭经审理认为,张某、曹某、吕某串通后,以捏造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请仲裁,并申请【法】院执行,妨害了司法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三万元;吕某、曹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案件的警示

 

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是虚假诉讼犯罪行为; 而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的,认定为虚假诉讼罪。

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同时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必须依法严惩。

 

三.相关法律规定

 

1. 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2.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刑法规定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2)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3)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

4)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5)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6)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7)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3. 刑法量刑刑规定,犯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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