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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之84 优先适用假释案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28日09:39:28 点击次数:63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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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次介绍以案释法之84,未成年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优先假释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假释率是偏低的,应当充分发挥假释制度的价值功能。假释有利于维护裁判的权威和促进罪犯融入社会、预防罪犯再犯罪。

 

一.案情简介

 

罪犯康某,在201612月因犯抢劫罪,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康某因系未成年罪犯,判刑后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在管教所期间,康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康某在犯罪前表现良好,无犯罪前科和劣迹,20186月,当地检察机关院向【法】院提请审核假释的裁定,【法】院依法对康某裁定假释。

 

二.案件的典型意义

 

对未成年罪犯,特别是对初犯、偶犯和在校学生等罪犯,可以结合未成年罪犯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和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帮教条件等,适用假释的,可以依法从宽掌握。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假释适用率是偏低的,应当充分发挥假释制度的价值功能,假释有利于维护裁判的权威和促进罪犯融入社会、预防罪犯再犯罪。

 

三.相关假释的法律规定

 

1.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法执行制度,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2.但假释是有条件的,刑法规定,以下情况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累犯不得假释。

2)对被判处拘役和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QJ、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3)对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释。

4)对于因【贪】污罪、受【贿】贿被判处死缓同时决定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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