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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 2019十大刑事案件介绍之五

更新时间:2020年06月08日07:59:08 点击次数:62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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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今天介绍的是,2019十大刑事案件之五,艾文礼受贿案。本案监察法开始实施,首例犯罪人自己携带赃款赃物,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的案件,也首例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提出减轻处罚量刑建议的案例

 

一. 案情简介

 

艾文礼原是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官场40多年,最后官至副部级查实,其在任各职期间,利用职位,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项目开发、安排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78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艾文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鉴于案发前自己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主动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2019年4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二. 《监察法》简介

 

1. 本案系监察法实施以来,首例犯罪人自己携带赃款赃物,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的案件,也首例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提出减轻处罚量刑建议的案例

2. 监察法2018年开始实施的,是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法律

3. 监察法第31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 本案的典型意义

 

1. 本案是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构相互衔接协调,共同发挥惩戒作用的案例

2. 本案依法减轻处罚,一方面有示范效应,促使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消除侥幸心理,放弃隐瞒、对抗组织的错误心理与行为,及时悔悟,主动自首投案,争取宽大处理一方面,有利于推进司法案件的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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