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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之74 哄闹法庭案

更新时间:2020年05月25日08:00:02 点击次数:66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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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今次介绍以案释法之74,谯某杰哄闹法.法庭是法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场所.维护法庭秩序,就是捍卫法律权威法律尊严.

 

一.案情简介

 

本案四个原告和五个被告为兄弟姐妹,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及原、被告达成的遗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打起官司.法院对这起继承纠纷案进行宣判,但其中二被告谯某龙、谯某杰因对法院认定口头遗嘱无效,而遗产分割协议有效宣判不满,二人就在法庭内大声吵闹,指责主审法官。谯某杰大声辱骂主审法官“混蛋”.谯某龙经教育,认识到自己哄闹法庭的错误,提交了书面检查,但谯某杰拒不承认自己哄闹法庭,辱骂法官的错误。

法院认为,谯某龙和谯某杰哄闹、冲击法庭,辱审判人员,扰乱法庭的秩序.鉴于谯某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谯某龙予以训诫处罚;谯某杰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依法拘留十天。

 

二.案件的典型意义

法庭是法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场所.维护法庭秩序,就是捍卫法律权威法律尊严.本案被告,目无法律,以能否得到利己的判决,作为判断法庭判决是否公的标准,一旦诉求得不到满足,肆意而为,公然挑战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这种冲击法庭秩序,干扰法官履行职责违法行为必须进行打击

 

三.  相关法律简介

 

1. 从本案看,二被告审判人员,扰乱法庭秩序,还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对他们的处罚,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处罚的.

2. 刑法有个扰乱法庭秩序罪,该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该罪定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情形:

1)出于卑鄙恶劣的个人动机、目的,如打击报复、泄愤、侮辱等;

2)纠集多人进行哄闹、冲击法庭的;

3)不听劝阻、制止,多次干扰法庭秩序的;

4)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法庭设施的损坏或司法工作人员人身、精神损害或导致法庭秩序混乱、法庭审理被迫中断、案件无法继续正常审理等后果;

5)其他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造成法庭审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产生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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