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2019年高法指导案例介绍之六是: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该案高法认为:判断一次还是多次事故的关键是分析两次事故之间是否因同一原因所致。如果因同一原因发生多个事故,但原因链没有中断,则应认定为一个事故。如果原因链中断,有新的原因介入,则新的原因与新的事故构成新的因果关系,形成新的独立事故。 基本案情 阿斯特克有限公司向天津海事法院提出申请称,其所属的“艾侬”轮收到养殖损害索...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2019年高法指导案例介绍之五是:信用证开证纠纷案. 该案高法认为,提单具有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的双重属性,但并不意味着谁持有提单谁就当然对提单项下货物享有所有权。 基本案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广州荔湾支行)与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粤能源公司)于2011年12月签订了《贸易融资额度合同》及《关于开立信用证的特别约定》等相关附件,...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2019年高法指导案例介绍之四是:南海救助局与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 从该案的高法判决可以看到,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一致选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我国海商法作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特别法,应优先适用。 基本案情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以下简称南海救助局)诉称:“加百利”轮在琼州海峡搁浅后,南海救助局受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委...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2019年高法指导案例介绍之三是:东方置业公司与外经集团公司保函欺诈纠纷案.从该案的高法判决可以看到,法院在审理独立保函及与独立保函相关的反担保案件时,对基础交易的审查,应当坚持有限原则和必要原则,审查的范围应当限于受益人是否明知基础合同的相对人并不存在基础合同项下的违约事实或者不存在其他导致独立保函付款的事实。否则,对基础合同的审查将会动摇独立保函“见索即付”的制度价值。基...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2019年高法指导案例介绍之二是:隆达公司与马士基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从该案的高法判决可以看到,隆达公司虽主张马士基公司未尽到谨慎管货义务,但并未举证证明马士基公司存在管货不当的事实。隆达公司的该项主张缺乏依据。依据海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马士基公司卸货后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应由收货人承担,马士基公司作为承运人无需承担相应的风险。 基本案情 2014年6月,浙江隆达不锈钢...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2019年高法指导案例介绍之一是:中化新加坡公司与德国克虏伯公司合同纠纷案。本案高法认为,德国克虏伯公司交付HGI指数为32的石油焦的行为,并不构成根本违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德国克虏伯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并判决宣告《采购合同》无效,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纠正。 基本案情 2008年4月11日,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新加坡公司)与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2018年高法指导性案例介绍之十三是: 宋文军诉西安市大华餐饮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该案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初始章程约定,支付合理对价回购股东股权,且通过转让给其他股东等方式进行合理处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基本案情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成立于1990年4月5日。2004年5月,大华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宋文军系大华公司员工,出资2万...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2018年高法指导性案例介绍之十二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龙首支行诉宣城柏冠贸易 有限公司、江苏凯盛置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案认为: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只要转入的债权数额仍在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即使未对该最高额抵押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该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仍然及于被转入的债权,但...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近日,高法发布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改革的工作纲要。工作纲要的总体目标包括两个方面:1. 是巩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状态和“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的常态化。这里“3+1”的“3”是指三个90%,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符...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2018年高法指导性案例介绍之十一是:重庆市涪陵志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涪陵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该案行为人。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基本案情 罗仁均系重庆市涪陵志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志大物业公司)保安。2011年12月24日,罗仁...